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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烧、腐蚀、中毒或有放射性的物品,在运输、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必须采用特殊防护设施与措施的货物。中国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,将危险货物分为:氧化剂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、自燃物品、遇水燃烧物品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毒害品、腐蚀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10类。某些易燃货物,如棉、麻、煤粉等,在含量、浓度、件重等均小于规定的限额时,可作普通货物处理。
1、发票
2、装箱单
3、原产地证书
4、提单
5、货物保险单
6、商检通关单
7、货物的付汇证明等价格资料
8、进口代理协议复印件
二、青岛港危险货物进口报关流程:
1、港口抵达
2、缴纳运费并与船务代理办理单证手续
3、进行报检、报关和货物申报
4、海关审定并开具税单
5、缴纳税款
6、海关查验货柜
7、完成货物放行手续
8、提取货物
9、将货物送至国内指定地点
三、更多关于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的常见问题
1、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有没有准入国度限制?
2、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全程需求多久,每一个环节需求的时间是多久?
3、假如没有进出口权能否能够操作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?
4、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各环节都能够开具专票吗?
5、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本钱要怎样计算,哪些费用是第二次不会收取的?
6、进口青岛港危险货物到港后如何提货?